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注重启动既能补短板调结构、又能带消费扩就业的一举多得项目,促进有效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在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同时,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鼓励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供应链建设。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相关项目招投标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加快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操作系统、处理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方面,意见要求加快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加快技术进步等方面有较强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纳入各地区重点投资项目库,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用水、资金等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在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方面,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人和专业运营管理方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对长期闲置但具有潜在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等方式,充分挖掘资产价值,吸引民间投资参与。
据此前报道,“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中,涉及港口的重大项目主要有小洋山北侧集装箱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航设施工程、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广州港南沙港区五期、洋浦国际枢纽港港航设施工程、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深圳港盐田港区东作业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曹妃甸港煤炭运能扩容等项目(详情可见《国家规定的沿海港口重大工程项目有这些!》)。在多个重大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之际,引入更多民营资本入局或将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发力港口码头建设外,近年已有不少民营企业正在与各大港口合作进行集装箱场站建设,有了发改委的意见背书,民营企业进一步深入港口成为可能。
|